|
成都婚姻心理咨询|丹棱法院创新家事审判模式,心理咨询助力解决特殊离婚纠纷时间:2024-09-13 13:10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妥善处理家庭纠纷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但家庭纠纷不仅涉及法律纠纷,还涉及情感、伦理纠葛,不仅要解开“法律结”,更要解开“心结”。 近期,丹棱法院将心理咨询服务融入家事审判之中,通过多方协作,成功结案一起被告人为精神病患者的“特殊”离婚纠纷案件。 案例回顾 2019年10月,王某与周某经人介绍相识结婚。2020年,周某因精神分裂症住院数月。2022年,周某病情复发,再次医院。此后,周某拒绝与王某接触,双方无法正常交流,导致双方矛盾升级。2022年,王某向丹棱法院起诉离婚。立案后,法院调查发现,周某精神状态极不稳定,无法独自生活。为了保护妇女权益,法院认为本案中王某应给予周某相应的支持和帮助,故不支持王某的离婚请求,并多次组织双方调解,劝说王某履行夫妻互助义务。但王某执意要离婚,三年来多次到法院要求离婚。 2024年8月,王某再次向丹棱法院起诉。 案件办理过程中,审判长多次到医院看望当事人及家属,深入了解被告病情及双方诉求,对案件进行了细致的调查。据了解,周某婚后不久就患病,长期医院,双方分居多年,感情基础薄弱。结合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以及双方关系现状,法官意识到这是一场“死亡婚姻”,不具备“情感治愈”的条件。同时,法官从周某的主治医生处了解到,周某目前病情稳定,可以明确表达意愿,只要按时吃药,保持良好的心情,病情是可以得到较好控制的。此外,在了解到女儿的情况后,周某的母亲也表示愿意作为女儿的代理人应诉,于是法官开始着手离婚调解工作。 考虑到周某患有精神疾病,为照顾当事人情绪,将庭审对其病情造成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丹棱法院专门邀请了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警、国家二级心理咨询林萍,分别与原告、被告人进行沟通,评估当事人的诉讼意愿和可能存在的风险,并提出预警报告和心理辅导方案,为法官庭审提供参考。 心理咨询开始时,周某表现出明显的抗拒情绪,不愿与人交流。通过心理咨询的逐步引导,周某逐渐放下戒备,敞开心扉,说出了自己真实的想法:他愿意与王某离婚,希望出院与母亲一起生活。另一方面,心理咨询也耐心倾听王某的倾诉,为其多年积累的负面情绪提供宣泄出口,并从法、理、情等角度分析夫妻间的赡养关爱问题,并劝说王某尽可能给予周某适当的经济补偿。 经办案法官、心理咨询配合,王某与周某最终达成协议,自愿离婚,王某向周某一次性支付5万元经济补偿金并承担其7万余元住院费用,并当庭执行,双方婚姻关系解除。 对于涉及精神病人的离婚案件,在保障婚姻的基础上,既要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要兼顾患者的疾病治疗和后续生活。丹棱法院采取“办案+心理咨询”的办案模式,为这个困扰三年的家庭“顽疾”开出了“良药”,充分融合“心理”与“法理”,先调整情绪再破案,切实保障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充分彰显了司法的人文关怀。下一步,丹棱法院将继续积极推进心理咨询与司法实践的深度融合,用心、用情妥善化解家庭纠纷。 如果遇到心理困扰,可以随时联系爱己心理,遇见爱己,开始爱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