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成都感情矛盾心理咨询|十陵法庭发挥女法官优势提升家事审判质效,荣获全国荣誉称号时间:2024-06-26 13:12 狮岭阁 【成都市龙泉驿区法院十岭法庭 发挥女性法官优势提升家事审判质量和效率 运用法律灵活性 守护家庭幸福 意柔 柯刚 人们 基于 诉讼来源 治理 ●在家事审判改革背景下,成都市龙泉驿区法院十岭法庭近年来不断整合资源,在办理家事案件过程中,开创了以公正、耐心、诚心、热情、细心为内容的“五心”工作法,有力维护了妇女、儿童、老年人等合法权益。 狮岭阁 2017年、2018年,石岭法院连续获得全国法院系统“全国青年文明号”和“先进集体”称号。 “何法官,您的解释非常好,我回去会考虑您的建议,非常感谢。”10日上午,八十多岁的杨爷爷握着龙泉驿区法院石岭法庭法官何莉的手,激动地表达着感谢。原来,杨爷爷想就抚养费问题起诉儿女,经过何莉讲解法律,杨爷爷终于打消了这个念头。 十岭法院位于成都市龙泉驿区十岭街道办事处。2013年以来,龙泉驿区法院把“两个便民”(方便当事人诉讼和方便法院依法独立、公正、高效行使审判权)与专业化审判相结合,大力推进“专业法院、优质案件、名法官”工作,将十岭法院确定为全区审理婚姻家庭纠纷、审理婚姻家庭案件的专门法院。 以柔克刚 建立专业的家庭审判团队 上午9点,记者来到十岭法院诉讼服务点时,前来咨询的民众已经排起了长队,法院工作人员忙碌地接待着。“家庭审判的灵活性体现了人文关怀,我们专门建设了家庭纠纷调解室、家庭纠纷心理咨询室,营造家庭氛围和灵活的诉讼环境。”法官助理李静在带领记者参观法院时介绍道。 在二楼办公区,“和谐调解室”和“和睦调解室”吸引了记者的注意。李静告诉记者,调解室的名字来源于“家和万事兴”,法院希望通过调解让当事人的家庭变得和睦幸福。 如果说外部环境是传递情感的工具,那么高素质的队伍则是家事审判的核心保障。“我们法院有2名法官、2名司法助理、3名书记员、1名法警,我们选拔民事案件审理能力突出、调解技巧娴熟、生活阅历丰富的女法官,以满足家事审判的需要。”十岭法院院长曾毓瑾对记者说。 80后曾毓瑾自2006年起从事一线审判工作,具有丰富的司法工作经验;60后何莉曾担任十岭法院院长,对家事审判有独特的工作方法;司法助理李静、书记员李艳霞、邹燕等均为90后,是这支队伍的新鲜血液。 几年前,一起涉及产后抑郁的调解案件,激发了何莉自学心理学知识的念头。“只有学习更多的专业知识,拓宽自己的知识面,认真倾听,多换位思考,多换位思考,才能更好地开展调解和审判工作。”何莉对记者说。 在何莉的带领下,法庭的其他成员也开始主动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办案能力。尽管年龄跨度大、工作经历各异,但这群人有着相同的工作愿景,那就是化解家庭纠纷、减少家庭矛盾、维护家庭和谐。 △十岭法院工作人员走进小学开展法制教育 以人为本 坚持以家庭为本的审判理念 “法官,谢谢你的耐心和付出,挽救了我的婚姻和家庭。我不会离婚,我想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庭。”11日,当事人李某在诉讼服务点眼含热泪地对何莉说道。李某的丈夫因赌博欠下巨额债务,李某再也无法忍受,选择离婚。在何莉的再三调解下,丈夫表示愿意戒赌回归家庭,李某也不再提离婚。 石岭法院处理过不少类似案件。“家事审判与其他审判最大的区别,就是注重修复性和人情味。秉承以家庭为中心的审判理念,确立了彻底化解家庭纠纷、修复家庭关系、治愈家庭成员心理创伤的指导思想,以妥善化解家庭纠纷、维护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为目标。”曾毓瑾告诉记者。 曾毓瑾介绍,在办理离婚案件时,如果第一次调解不成或者双方都强烈要求解除婚姻,法院会先给予双方冷静期,避免因仓促而毁掉一段婚姻甚至一个家庭。截至目前,该院受理的离婚案件中,已有400余起当事人经历了冷静期。此外,对于涉及财产分割的家庭案件,法院实行家庭财产申报制度,要求当事人如实申报共同财产状况,并考虑逾期申报或不如实申报的,一方是否会不获或少获财产。 同时,该院还坚持“便民利民”原则,因地制宜做好巡回审理工作,当事人可以选择立案和审理地点,由“当事人围着法官转”变为“法官围着当事人转”,有效解决了人民法院司法便民“最后0.5公里”的问题。“在一个赡养老人的案件中,我们多次下村,反复劝说她的子女,最终提出了更好的解决方案。”书记员李艳霞告诉记者。 在涉及妇女、儿童、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案件中,法院采取“快立案、快送达、快调解、快审理、快结案”的“五快”制度,确保维权渠道畅通。对经济困难的涉案妇女、儿童,依法减免其诉讼费用,确保其合法权益得到及时维护。“原生家庭是青少年成长的重要环境,希望司法力量的介入,能给孩子们一个和谐健康的家庭环境。”曾毓瑾说。 △何莉法官(左四)担任调解主持人 诉讼源头治理 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家庭纠纷往往由小矛盾积累而起,为防范家庭纠纷发生,强化诉讼源头,近年来,十岭法院建立了多元化家庭纠纷解决机制。 ◆一是建设专业化家庭调解室,龙泉驿区法院与区妇联共建“和谐调解室”,引入妇联人员参与调解,提高调解效果。 ◆二是建立以法院为中心、村民调解委员会、妇女委员会为主线、乡镇司法所、派出所为重点的维权服务网络。在一些争议性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充分依托社区、村民组织,利用基层组织调解员、网格员的力量,协调调解纠纷; ◆三是围绕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1”个目标,形成与地方基层组织、派出所、司法所等“N”个部门的联动机制,综合运用全域立案、加大帮扶力度、妥善调处、巡回审判、快速办案等“N”个方法,构建“N+1”矛盾化解模式,实现纠纷就地化解。 同时,石岭法院还充分利用司法局派出的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将纠纷化解到庭前,减轻业务法庭的压力。“在家庭案件审理中,我们总结出‘四个环节、四次拜访’的原则来处理矛盾。四个环节分别是联防(联合预防纠纷、强化诉源)、联治(联合治理纠纷)、联调(联合调解纠纷)、联访(联合回访);四次拜访分别是走访邻居、走访家长、走访儿童、走访基层组织。”曾毓瑾介绍。 2013年至2018年,龙泉驿区法院受理家事纠纷案件5155件,调撤4367件,调撤率达84%以上。经过近六年的实践,狮岭法院审理的家事案件年上诉率不足2%。团队凭借优秀的办案能力和公正的司法形象,获得诸多荣誉。2013年,狮岭法院被评为“全国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先进集体”,2017年、2018年,先后被评为“全国青年文明号”和全国法院系统“先进集体”。 “十岭法院家事审判的根本目标和价值取向,就是帮助当事人消除矛盾、修复感情、实现和解。我们愿意做家庭幸福的守护者,及时了解当事人的心理动态,关注他们的家庭生活,延伸家事审判的社会辐射功能,最大限度追求‘和’的效应。”曾毓瑾告诉记者。 ■记者手记 龙泉驿法院狮岭法院组 家庭幸福的守护者 家庭是社会最小的细胞,只有细胞健康了,社会有机体才会和谐。十岭法院坚守家庭审判第一线,为当事人家庭解开“千结”,也把司法关怀送到千家万户。十岭法院团队公正、耐心、真诚、热情、细心,不愧是家庭幸福的守护者。 如果遇到心理困扰,可以随时联系爱己心理,遇见爱己,开始爱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