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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感情矛盾心理咨询|2020 年成都中院与教科院签约,推进未成年人案件心理干预机制时间:2024-07-22 13:08 2020年10月12日下午,《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成都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未成年人案件心理干预机制操作规程》签约仪式暨第一次培训会在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庄严的法庭举行。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成都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相关负责人、各区(市)、县基层法院30名法官代表、成都市各区(市)、县教育系统80余名学校心理咨询代表、专家出席会议,共同见证这一重要合作;这是继10月9日成都市教育科学研究院与成都市心理健康中心签署“成都市中小学心理健康绿色平台”战略协议后的又一重要合作。 近年来,未成年人家庭案件综合审判和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开始向纵深发展。全国许多地方的法院将适用于刑事审判的心理辅导机制逐步引入民事领域,有针对性地开展未成年人民事审判和家庭案件的心理辅导工作。通过对家庭案件当事人进行心理辅导,可以缓解婚姻家庭矛盾危机,预防和减少恶性事件的发生,促进当事人家庭和谐,预防和控制家庭暴力。特别是未成年人犯罪者由于心智尚未成熟,往往存在一定的认知偏差或心理问题,未成年人民事案件大多涉及家庭关系,父母、亲属之间的诉讼已经给未成年人带来了心理创伤,诉讼过程带来的紧张和心理压力可能加剧身心损伤。 因此,在审理案件的同时,加强心理疏导,引导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成员正确认识问题症结,转变认知,修复彼此感情,改进家庭教育方式,切实改善亲子关系,是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要环节。 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开始向纵深发展。全国很多地方法院将适用于刑事审判的心理辅导机制引入民事领域,有针对性地对涉及未成年人的民事审判和家庭案件开展心理辅导工作。通过对家庭案件当事人进行心理辅导,可以缓解婚姻家庭矛盾危机,预防和减少恶性事件发生,促进当事人家庭和谐,预防和控制家庭暴力。特别是涉及犯罪的未成年人,由于心智尚未成熟,往往存在一定的认知偏差或心理问题,涉及未成年人的民事案件大多涉及家庭关系,父母、亲属之间的诉讼已经给未成年人带来了心理创伤,诉讼过程带来的紧张和心理压力可能加重身心伤害。 因此,在审理案件的同时,加强心理疏导工作,引导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成员正确认识问题症结,转变认知,修复彼此感情,改进家庭教育方式,切实改善亲子关系,是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要环节。 基于上述背景和需求,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成都市教育科学研究院达成共识,共同开展成都市未成年人案件心理干预合作项目,旨在关爱青少年心理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心理干预机制的积极作用,加强校地共建,整合资源,服务民生,建立完善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为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驾护航。并进一步推动成都市国家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区建设,以及全省法院系统家庭审判模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经过前期准备,两院联合印发了《未成年人案件心理干预机制操作规程(试行)》,征集、审核合格的150名心理教师,选入教育系统心理咨询专家库,参与今后的案件心理干预工作。 成都市中院还将增加专项预算资金,保障心理干预机制运行。 会上,成都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院长罗庆红、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杨永梅代表双方共同签署了《未成年人案件心理干预机制运行规则(试行)》,并分别发言阐述了本次合作的重大意义,对参与此项工作的成都市教育系统学校心理咨询专家寄予厚望。期待在两院的共同努力下,未成年人案件心理干预机制平稳运行,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与权益保障贡献力量,推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会上,双方领导为首批心理咨询专家代表颁发了专家聘书。 签约仪式后,与会人员进行了首次专题培训;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家庭法庭朱英哲法官以“涉未成年人案件法律基础”为主题进行了培训,成都理工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主任程红娟教授以“心理危机识别与干预”为主题进行了心理专题培训。 如果遇到心理困扰,可以随时联系爱己心理,遇见爱己,开始爱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