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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心理咨询正规医院|成都市新津区第二人民医院 2023 年度公开招聘编外卫生技术人才公告时间:2024-08-12 13:09 成都市新津区第二人民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卫生技术人才公告 根据《成都市新津区卫生健康系统编外人员聘用管理办法(试行)》(新卫建发[2023]5号)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成都市新津区第二人民医院业务发展需要,拟面向社会招聘编外卫生技术人员10名。 1.招聘范围及对象(详见岗位信息栏) 符合就业条件的社会工作者、失业人员。 本次招聘编外卫生技术人员10名,具体岗位要求见附件1。应聘人员在原件审核时须提供符合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毕业文凭、学位证书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留学生在原件审核前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方可进行资格审查。 二、招聘条件 1.申请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法律法规,品行良好,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奉献精神和责任感; 2、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相关要求; 3.应届毕业生安排培训或者分配工作的,须经原培训或者分配单位同意; 4.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条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规章〔2019〕1号)有关回避规定; 5.满足所申请职位的其他要求(详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1.受过各种刑事处罚的; 2.被中国共产党开除党籍或者被撤销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调查的; 4.党纪处分仍在有效期内,政治纪律处分尚未解除; 5.新录用公务员、尚在试用期的公务员;(截止2023年11月22日) 6.2023年8月1日后未毕业、仍在就读的高校学生; 7.按照《关于加快构建失信债务人信用监督和警示惩戒机制的意见》规定,经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债务人; 8.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申请成为事业单位。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 注册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每位应聘人员限报考一个职位。 1. 现场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2月8日17:30(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报名地点:成都市新津区第二人民医院人事科(成都市新津区花园街道长乐北街73号) 报名材料:《成都市新津区第二人民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卫生技术人才报名表》纸质1份(附件2)。 2. 申请条件 应聘人员应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报考资格及要求进行报名,应聘人员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本人学历、职称等证明材料应与招聘单位岗位任职资格要求完全相符,不完全相符的,请勿报名。 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应聘人员在提交《成都市新津区第二人民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卫生技术人才报名表》时提供的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区第二人民医院。因无法联系到应聘人员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资格预审 1.现场申请者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时间:现场报名通过后立即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预审地点:成都市新津区第二人民医院人事科(成都市新津区花园街道长乐北街73号) 2.资格初审所需个人证明材料(核实原件,收集复印件) (1)《成都市新津区第二人民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卫生技术人员报名表》纸质1份(附件2);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02年以后国内高等院校毕业生请到全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全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有效期的《电子学位证书》《入学记录表》(学位认证报告)。留学生须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后,方可进行资格审查; (4)专业证书、资格证书、职称证书、个人简历。 资格审查将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和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审查贯穿非编制人员招聘的全过程,任何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不合格、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将随时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通过初步资格审查后,方可参加笔试。 四、考试组织 考试总成绩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100分)×40%+面试成绩(100分)×60%。 1. 笔试 笔试科目为相关专业科目,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低于70分(不含70分)的考生,不予参加面试。 笔试时间及地点:2023年12月15日上午9:30-10:30,成都市新津区第二人民医院会议室。 2. 面试 本次面试将采用结构化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分数低于70分的应聘者将不会进入下一轮招聘。 同一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数与岗位空缺数量比例为3: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2:1确定;仍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折算后总成绩线设置面试,若有与上一次面试候选人成绩相同的候选人,则两位候选人一起面试。 访谈时间、地点:2023年12月15日,下午13:00-17:00,成都市新津区第二人民医院会议室。 3. 业绩公布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于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5. 体格检查 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体检人员名单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因应聘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照已参加该招聘岗位面试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的除外)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替换,替换次数不得超过3次。 六、宣传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录用人选,并在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问题严重、证据确凿、不符合报考资格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公示后,如应聘人员资格被取消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岗位,则按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除外)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按同等数量进行补录,补录次数不得超过3次。 七、报名及就业 (一)公示无异议后,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成都市新津区第二人民医院报到。应聘人员为在职人员的,报到当天须持辞职证明办理入职手续。报到当日或报到当日未辞职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取消入职资格。 (2)按相关程序办理就业手续。 8. 监督与咨询 本次公开招聘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充分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成都市新津区第二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电话:(区卫生健康局)、(新津区第二人民医院党办) 咨询电话:(新津区第二人民医院人事科) 监理、咨询受理时间:工作日08:30-12:00、14:00-17:30 九、特别提示 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或补充,将在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调剂、聘用等风险自负。请应聘人员确保医院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否则,因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非工作人员岗位 联系/投递简历时请备注或说:从心理治疗师与心理咨询之家公众号看到招聘信息者将优先得到反馈,请关注相关职位招聘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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