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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感情矛盾心理咨询|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发布未检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典型案(事)例

时间:2024-08-27 13:05     作者:成都心理咨询   阅读

青少年

理性分析,倾听内心

服务青少年发展

介绍

4月11日上午,共青团中央青少年维权部、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院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10起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典型案例(事件),我将其摘编整理出来,与读者分享。

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构建

典型案例

目录

一个环节汇聚多方力量,帮助受虐儿童

两院共建未成年被害人帮扶平台

3.实施精准帮扶教育,帮助有天赋的青少年从“黑客”转型为“白帽黑客”

四、引入司法社工,实现专业办案与社会救助、教育深度融合

五、坚持个性化帮教,帮助未成年罪犯实现求学梦想

6.成立“未成年人保护联盟”,有效开展对犯罪未成年人的帮教工作

七省联动助力未成年罪犯回归社会

八部门联手 迅速救助困境儿童

9.建立保护青少年长效机制,及时为困难未成年人提供救助

10.积极探索基于专业实力的保护和惩戒制度

督查组共建支撑平台

帮助未成年受害者

基本情况

被告人马某某因与被害人小银(案发时7岁)父亲发生争执,当街持刀砍断小银右手,并威胁小银父亲支付50万元赎金。断肢虽然及时再植,但小银身心均遭受巨大创伤。

广东省广州市检察院在依法对被告人马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提起公诉的同时,还通过团市委联络各方面社会力量,迅速制定了对小尹的周全营救保护方案。

一是法律援助,君诺未成年人保护公益服务中心指派专职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免费代理刑事案件进行民事诉讼,并在判决生效后持续跟踪判决的执行情况。

二是社工介入。团市委下属青少年地带站点服务机构齐创社工中心提供案件跟进服务,通过每周家访制,以谈话、打游戏、外出活动等多种形式持续跟进被害人康复情况。被害人应及时向检察官通报其个人情况、学习情况、家庭生活等相关信息,并向检察院提交案件介入报告。

三是心理援助。针对被害人及家属在案发后焦虑、恐惧的情绪,在市团委协助下,检察院委托广州惠爱医院对被害人及其父母、弟弟等进行心理危机干预。社工发现抑郁整个案发过程焦虑被害人弟弟心理康复仍存在障碍,及时报告检察院,检察院立即会同社工进行进一步调查,启动心理评估辅导程序,必要时重启心理辅导程序。被害人及家属的负面情绪得到缓解,特别是被害人由恐惧、孤僻的状态恢复到活泼开朗的性格,愿意走出家门,融入社会,出现了可喜的转变。

第四,经济救助。检察院通过社工了解到被害人因经济困难不得不停止康复治疗,为此,检察院主动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创新性地建立了检察院、医院和医务社工机构三方合作的模式,由检察院将救助款划入医院账户,医务社工监督使用,确保国家司法救助款全部用于被害人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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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意义

本案是检察机关与共青团合作建设和运用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帮助的典型案例。该组织有效链接社会资源,加入未成年人司法综合保护社会支持体系,形成联动工作机制,在身体康复、心理疏导、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方面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及时、全面的帮助和支持。

引入司法社会工作者

实现案件办案专业化、帮教社会化

深度融合

基本情况

2017年11月,北京市东城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中发现,8岁的被害人小阳患有巨结肠、心脏病等多种先天性疾病,且家庭贫困,被害人对其造成了严重的心理伤害,使得情况雪上加霜,使整个家庭陷入巨大的困境。

检察院及时与团市委联系,汇报了小阳情况,共青团北京市委对此高度重视,成立了包括团市委、检察院、专业心理机构在内的帮扶工作组,及时介入案件处置。

帮扶工作组到密云看望小阳,调查其实际需求,并对其做心理评估和辅导。根据小阳的需求,北京市团市委多方筹措资金,协调北京儿童医院对小阳的身体问题进行治疗,并为其进行心理疏导。另一方面,北京林业大学心理组为小阳提供每周一次的心理治疗。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小阳的身体状况得到了有效的治疗,精神状况也得到了明显的进步。

典型意义

及时专业地介入未成年人案件,提供有效的心理、法律、经济援助是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该组织积极发挥组织优势,整合资源,联动金融、医疗等资源,为小阳提供全方位的身心援助,尽力帮助她回归健康快乐的童年,帮助她的家人重拾信心和希望。

坚持个性化的帮助和教育

帮助未成年罪犯实现重返校园的梦想

基本情况

为了炫耀自己的电脑技术,吸引更多人加入自己创建的QQ群,小刘非法获取大量公民个人信息,放在群里供群成员随意下载。后来,小刘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公安机关逮捕,目前已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立案侦查。

2017年8月,案件移送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通过社会调查了解到,刘某热爱学习,能够钻研,对网络技术有兴趣和天赋,一直以来表现良好,且系初犯。因其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悔罪态度较好,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同时,成立由检察官、司法社工、学校教师组成的帮教小组,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教巡查方案。

按照方案,在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间,检察机关对小刘进行法制教育,学校团委、社工定期与小刘谈话,了解他的想法,进行心理疏导,引导他将自己的才艺结合到正确用途上。

期间,经检察院批准,刘某利用其网络技术协助警方破获了一起重大网络传销案件。他还积极参与网络安全建设,协助相关部门堵塞网络安全漏洞,从一名“黑客”摇身一变成为赫赫有名的“白哈”,在国家互联网应急中心官网的“白帽子原创积分排行榜”中名列全国前茅。2018年12月,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检察院对小刘作出不起诉决定。

典型意义

未成年罪犯可塑性强,改造起来容易,但如果处理不好,将来可能对社会产生更大的危害。本案中,检察机关联合团委、司法社工、心理咨询专业人员等社会力量,量身定制帮教方案,精准实施帮教,确保他们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进而利用自己的专业特长服务社会,最大限度的挽救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为国家留下一批有用人才,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成立“未成年人保护联盟”

切实做好未成年罪犯帮教工作

基本情况

2018年8月,两名未成年人小白、小龙因涉嫌寻衅滋事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移送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金水区检察院指派司法社工介入该案,并对个人的成长经历、家庭背景、社区环境、犯罪原因等进行了客观评估和深入调查。

鉴于二人均为学生、初犯、偶犯,且认罪悔罪、自首情节严重,金水区检察院决定不予批准逮捕,经社会调查,二人均自称为“犯罪嫌疑人”,为帮助二人激发潜能、改正不良行为,检察官会同司法社工为二人制定了有针对性、个性化的帮教方案。

司法社工邀请小白、小龙以志愿者身份,参与留守儿童“四点半课堂”活动、困难儿童救助等30余次志愿服务活动。两人逐渐从被动参与变为主动参与,从2000余名应聘者中脱颖而出,荣获金水区2018年度“优秀社区志愿者”荣誉称号,在成长中,进而成为“更好的自己”。最终,金水区法院依法判处小白、小龙缓刑。

典型意义

专业的未成年人司法社工能够从社会学、心理学的角度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越轨行为进行矫正,不断发掘、肯定其内在价值,帮助他们正确认识自我,激发其潜能,进而使其更好地成长、回归社会。

本案中,检察机关在未成年人专门检察制度中引入司法社工参与社会调查、适龄成年人在场、心理疏导、心理评估、督导救助等工作,实现专业化办案与社会救助教育的深度融合,为涉案未成年人提供更加科学化、专业化的帮扶与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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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维护青少年权益的长效机制

及时帮助处于困境的未成年人

基本情况

2017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检察院按照市团市委与市检察院的合作协议,对涉嫌盗窃罪的未成年人肖杨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将其交送青少年服务中心开展调查帮扶。

小杨原本在一所中专学校学习汽车修理专业,学校在得知他涉嫌盗窃后,对他进行了开除学籍的处罚,因此,他的父母非常担心小杨的未来,并找到了司法社工和检察官,希望能够帮助小杨重回正轨,重返校园。

司法社工与肖扬沟通后得知,肖扬也想回学校继续学业,但已被学校开除,加之父母希望肖扬将来能考上大学,而肖扬本人则想学点厨艺,以便开餐馆,双方陷入僵局,关系呈现敌对状态。

为了化解小杨家庭矛盾,司法社工与心理咨询咨询师共同策划了多次亲子拓展活动,为小杨和父母创造相互了解的机会。检察官与司法社工也多次上门走访,为双方做思想工作。经过一个暑假的努力,小杨父母同意让小杨学厨,但报名时间已过,小杨面临着无学可学的难题。

团市委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及时与几所学校进行了沟通,由于肖杨暑假期间曾以志愿者身份参加团市委组织的“菜市场宝贝”公益活动,并被评为优秀志愿者,技校同意接收肖杨学习烹饪。肖杨十分珍惜这次学习机会,在校学习期间表现良好。在附条件不起诉缓刑期满后,检察院决定对肖杨不起诉。

典型意义

本案中,专业司法社工参与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小杨的帮教工作,发现和启发了他积极的一面,鼓励他回归正轨。团委也发挥组织特长,帮助他协调解决学业问题。司法机关、团委和专业司法社工共同开展专业、有效、精准的帮教工作,有效教育挽救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

成立“未成年人保护联盟”

切实做好未成年罪犯帮教工作

基本情况

2018年暑假期间,犯罪嫌疑人小张(男,16岁)与其姐姐(11岁)到福建省石狮市某中学宿舍楼盗窃现金4728元。当地“石狮市未成年人保护联盟”工作平台委托团青社工组织对小张进行社会调查。经审查案情并进行社会调查发现,小张是农民工子女,高中毕业。暑假期间,父亲因腿骨折回乡,母亲也回乡照顾,兄妹俩只能靠小张的暑期工维持生计,但由于找不到工作,兄妹俩已好几天没吃饭,便实施了盗窃。

事发后,赃款被退还,受害人均表示理解,小张所在学校也反映其在校表现良好,检察院经研究后,依法作出对小张不起诉的决定,同时通过“联盟”联动小组与市委、教育局成立由检察官、司法社工、学校等组成的帮教组,制定帮教方案。

开展帮教工作:一方面,我们与小张保持经常性联系,举办“青少年成长法律护航”等法律培训班,组织参观法制教育基地,旁听刑事案件庭审,开展心理疏导,选修法律专题课程,组织军事训练等,全方位开展帮教工作。另一方面,考虑到小张家境确实困难,联盟还帮助他办理了助学贷款,解决了生活问题,最终小张得以顺利报考大学,同时,由于小张姐姐事发当时年仅11岁,帮教小组还为她建立了未成年人帮教档案,开展帮教工作。2019年,小张顺利进入中学就读。

典型意义

2018年,石狮市检察院联合市团市委等12个未成年人保护部门,共同成立“未成年人保护联盟”,出台未成年人保护十项措施,共建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并开展“未成年人保护专项行动”,在该案中,检察院利用“联盟”对涉案未成年人开展社会调查、帮扶、救助等一系列工作,及时挽救了一名因生活困难而走上歧途的未成年人。

跨省合作帮助和教育

帮助未成年罪犯顺利回归社会

基本情况

2018年暑假期间,犯罪嫌疑人小张(男,16岁)与其姐姐(11岁)到福建省石狮市某中学宿舍楼,盗窃现金4728元。当地“石狮市未成年人保护联盟”工作平台委托团市委社工机构对小张进行社会调查。

经案情回顾和社会调查,发现小张是农民工子女,高中毕业,刚拿到大学录取通知书。暑假期间,父亲因腿骨折回老家,母亲也回老家照顾他。兄妹俩孤身一人,靠小张的暑期工维持生计。但由于找不到工作,案发时兄妹俩已经好几天没吃饭了,便实施了盗窃。

事发后,赃款被退还,受害人均表示理解,小张所在学校也反映在学校表现良好,检察院经研究后,依法对小张作出不起诉决定,同时“联盟”联动组与市委、教育局成立了由检察官、司法社工、学校等组成的帮教组,制定帮教方案。

开展帮教工作:一方面,我们与小张保持经常性联系,举办“青少年成长法律护航”等法律培训班,组织参观法制教育基地,旁听刑事案件庭审,开展心理疏导,选修法律专题课程,组织军事训练等,全方位开展帮教工作。另一方面,考虑到小张家境确实困难,联盟还帮助他办理了助学贷款,解决了生活问题,最终小张得以顺利报考大学,同时,由于小张姐姐事发当时年仅11岁,帮教小组还为她建立了未成年人帮教档案,开展帮教工作。2019年,小张顺利进入中学就读。

典型意义

2018年,石狮市检察院联合市团市委等12个未成年人保护部门,共同成立“未成年人保护联盟”,出台未成年人保护十项措施,共建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并开展“未成年人保护专项行动”,在该案中,检察院利用“联盟”对涉案未成年人开展社会调查、帮扶、救助等一系列工作,及时挽救了一名因生活困难而走上歧途的未成年人。

多部门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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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援助困境儿童

基本情况

2017年12月8日,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一名社区志愿者向成都市云公益事业发展促进会反映,一名未成年女童小胡(5岁,父亲去世,与母亲一起生活)长期无人照管。第二天,云公益帮助小胡进入成都市未成年人救助中心,并将相关情况上报锦江区检察院。

锦江区检察院立即联系街道协助开展工作,同时引入云公益专业社工对小胡进行心理干预,并对小胡母亲胡某的监护能力进行调查评估。经社工社会调查发现,胡某长期吸毒,多次带着小胡实施盗窃、殴打小胡等侵犯监护权行为,已达到剥夺监护权的条件。

检察院在收集到相关证据后,联合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派出所、民政局、滨河社区、云公益事业发展促进会等部门,一方面建议民政部门向法院申请撤销胡某的监护人资格,另一方面建议法院撤销胡某的监护人资格,并与胡成章等一起商讨制定了配套方案。

2018年5月,法院判决撤销胡某的监护权,小胡被纳入成都市儿童福利院监护,同年9月顺利进入某小学一年级就读,目前小胡生活在父母双方完整的“模拟家庭”中,学习生活状况良好,心态积极乐观。

典型意义

检察机关在开展未成年人民事、行政追诉工作中,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协同社区共同构建未成年人综合保护机制,积极发动社区志愿者发现监护缺失、侵犯监护权等线索。

对于监护缺失或监护权受侵害的案件,引入专业社工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心理干预、实地调查、监护能力评估、后续服务等工作,并开展跨部门协作,召开联席会议,明确责任,共同制定长远综合救助方案,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监护伤害,妥善安置监护,解决未来生存、就学等问题,及时救助困境儿童,保障其健康成长。

建立维护青少年权益的长效机制

及时帮助处于困境的未成年人

基本情况

2018年12月,山西省临汾市检察院在办理一起丈夫殴打妻子致死案件时,发现案涉当事人两名未成年子女小华、小朵(分别为12岁和9岁)处境不妙,便委托临汾市团市委调查,辖区内的“青少年维权专员”开展救助工作。

“青少年维权专员”调查后发现,小华和小朵亲眼目睹父亲将母亲殴打致死,心理受到极大伤害。同时,由于没有其他成年亲属愿意照顾和抚养两人,只能由父母抚养,村委会接管监护权。虽然村委会为小华和小朵安排了寄养家庭,但因种种原因,寄养家庭已多次更换。

经过调查,维权专员根据孩子的情况,制定并实施了具体的救助方案:一是聘请了专业心理咨询,对小华、小朵进行心理干预;二是积极与寄养家庭、小华、小朵沟通,帮助他们增进感情、改善关系,尽力为小华、小朵营造正常、稳定的家庭环境;三是与民政部门等部门沟通落实救助政策,并通过市检察院申请未成年人司法救助金2万元,解决燃眉之急。通过一系列干预措施,孩子的心理创伤正在慢慢愈合,逐渐开始正常的学习、生活。

典型意义

当地团委组织未成年人社工培训,组建“青少年维权专员”队伍,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在本案中,“青少年维权专员”能够根据涉案未成年人的个性化需求,提供个性化服务,整合各方资源,为其提供全方位、有效的救助,发挥了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支持体系应有的作用。

10

依靠专业实力

积极探索保护与惩戒体系

基本情况

2018年6月,何某(15岁)因小事对王某实施报复,纠集十余人到上海市嘉定区某中学对王某进行殴打,致其受轻伤,其间,围观群众拍摄到了王某被殴打的视频并上传至网络,引发网友关注,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过程中发现,该案的教唆犯、主要实施者为三名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故对其作出保护性惩戒决定:

首先对三名未成年罪犯进行了警示教育;其次,将其安置在专门学校,并与三名未成年人及其父母签订了监管帮扶协议,委托区青少年司法与社会服务中心社工对其进行行为矫正、心理疏导和督导帮扶。最后,针对三名未成年人父母存在监护不力的问题,要求父母到专业机构接受强制性育儿教育,提高监护和管教水平。目前,三名未成年罪犯正在接受管教。

典型意义

近年来,社会对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反应强烈、高度关注。但我国现行法律对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缺乏有效措施。由于缺乏具体程序和配套制度,对因不满16周岁而不予刑事处罚的,刑法中“责令其父母或者监护人管教”或“由政府收管教育”的制度难以落实。

为了应对这一问题,上海的吉亚丁地区在与公共安全机器人,教育行政部门,公民事务部门,民事事务部门,民事事务部门,其他部门和其他部门探索犯有社会部门的人犯下的犯正官员的人,与公共安全机器人,共产党的行政部门,共产党青年联盟和其他部门共同签署了“建立较小的保护和惩罚制度的协议”。犯罪责任,并取得了很好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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