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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婚姻矛盾心理咨询|成都离婚律师实在为那些被骂的当事人喊冤时间:2024-05-27 13:13 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婚姻家庭法律部成都离婚律师近日接到一起离婚法律咨询,这里我们就此案引发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分析。本案中的张女士已婚,三年前丈夫遭遇车祸瘫痪,张女士在照顾丈夫三年之后,无法承受生活的重担,决定与丈夫离婚。但是却遭到亲朋好友的反对、邻居的责骂。张女士非常苦恼,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如果离婚了,她会被亲朋好友抛弃,如果不离婚,她真的是身心疲惫,再这样下去,她会对生活绝望。 俗话说,夫妻百日恩爱,受传统观念的影响,中国人鄙视“夫妻本是同林鸟,祸不单行”的做法,推崇同甘共苦的夫妻感情,鄙视甚至责骂遇到突发事件就提出离婚的当事人。成都离婚律师真的为那些被责骂的当事人说了句公道话!结婚自由、离婚自由是中国婚姻的基本原则,当事人行使权利怎么就成了背叛?怎么就被指责不仁不义?真是有点不公平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是否真正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出是否准予离婚的判决。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实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关系、离婚原因、夫妻感情现状、是否有和解的可能性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根据婚姻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的经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夫妻感情真正破裂。一方坚持离婚,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法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律规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者一方有生理缺陷,或者其他难以治愈的原因无法进行性生活。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夫妻感情无法建立,难以共同生活。 3.婚前隐瞒自己的精神疾病,婚后无法治愈,或者婚前明知对方有精神病而与对方结婚,或者共同生活期间一方患有精神病,经长期治疗仍无法治愈的。 4.一方欺骗另一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实施欺诈,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登记结婚后,未共同生活,且无和解可能的。 6.包办婚姻、买卖婚姻、婚后一方立即提出离婚或夫妻共同生活多年但未确立婚姻关系的。 7.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三年以上,无和解可能的,或者人民法院不准许离婚,分居一年以上,双方仍未履行婚姻义务的。 8、一方与另一方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不悔改,无过错的一方提出离婚,或者有过错的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罚后,或者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有过错的一方再次提出离婚,又没有和解可能的。 9、一方重婚,另一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懒惰,有赌博等不良习惯,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使夫妻难以共同生活。 11.一方依法被判处长期有期徒刑,或者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损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失踪满二年,另一方提出离婚申请,并经公告确认失踪的。 13、被对方虐待、抛弃,或被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后仍不改正,且对方不原谅的。 14、夫妻感情确实因其他原因破裂。 从这一规定不难知道,如果一方患病或者被判处刑事处罚,另一方可以提出离婚。离婚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成都离婚律师认为,坚守婚姻不离不弃固然值得称赞,但依法行使合法权利也不应该被轻视。 我国婚姻第二条规定,实行婚姻。婚姻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强迫、干涉。婚姻是指婚姻当事人依照法律关于婚姻问题的规定所享有的充分的权利。婚姻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离婚自由是指当夫妻感情确实破裂,婚姻关系无法继续维持的时候,任何一方都有权提出离婚。不可否认,追求美满幸福的婚姻是人们的共同愿望。从全社会来看,幸福的婚姻总是与不圆满的婚姻,甚至不幸的婚姻并存。我们不能奢望所有的婚姻都非常幸福,也不能杜绝社会上一切不幸的婚姻。 男女结婚组建家庭,必须综合考虑人生理想、道德品质、经济条件、文化修养、爱好兴趣等多种因素,从比较中做出合理的选择,而这种选择绝不能错失良机。为此,婚姻赋予男女充分的自由选择终身伴侣的权利。当夫妻一方患上重病、发生意外,甚至被判处刑罚时,夫妻双方肯定会出现生理或心理上的失衡。说得更直接一点,婚姻是男女的结合,这是婚姻的自然条件。只有有了这种自然条件,性本能和种族的延续才能得到满足。当夫妻一方患上重病、发生意外,甚至被判处刑罚时,性最本能的需求都得不到满足,在这种情况下,婚姻如果没有坚实的爱情基础,分道扬镳是必然的。 如果强行维持婚姻关系,其后果必然会给双方带来巨大的身心痛苦和不幸,影响双方的工作、学习、生活,甚至导致矛盾激化,给家庭和社会带来不利。因此,法律赋予当事人自由离婚的权利,是出于对当事人平等保护的考虑,不能以一方的过错作为惩罚另一方的理由,不能因为一方的问题而剥夺另一方追求幸福的权利。 成都离婚律师记得恩格斯曾经说过:“如果只有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才是道德的,那么只有继续保持爱情的婚姻才是道德的。”成都离婚律师认为,公众应该懂得法理,尊重法律,不应该太过同情,只同情夫妻中的受害者,一味指责对方。从另一个角度看,对方也是受害者。成都离婚律师建议,公众尊重当事人的选择,不要过多评论,甚至不要干涉。毕竟,给别人一份自由,也是给自己创造一片蓝天。 成都离婚律师认为,每个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利,当你的婚姻面临困境时,你有权利突破舆论的精神枷锁,争取属于自己的幸福! 如果遇到心理困扰,可以随时联系爱己心理,遇见爱己,开始爱己 |